静虚是主体自身排除一切欲望所呈现的纯而无杂的精神状态,有了这种状态,便能清明而无不通,体验到诚和神的境界。
这有助于把人的情绪情感体验从生物学心理学的层次提升到形而上的层次,以建立儒家的人学形上学。换句话说,它主张在现实的情感意识中体验出道德本体。
有了这种体验,就能够超死生、超利害,没有人与己、内与外的分别,真正与大道合而为一,这就是体道,这样的人就是体道之人。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意向思维 主体思维 。这正如理学家程颢所说: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重要的是,四端之情是主体自身所具有的,不是从外边得来的,只能通过体验才能得到发展并实现出来。我所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
[54]《论语·公冶长篇》。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二物相对,以己合彼,又安得乐?[68] 可见,乐就其实质而言,是诚心体验心中之性,从而感受到的一种精神愉快。
[20] 可见,孔子所强调的是内在的心理情感及其体验,不是外在的对象认识及其物质享受。庄子所说的鱼之乐,就是这种体验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尽心之学,就是如何使这个心实现出来。按照他的说法,人人心中都有个良知,都有个乐,这个良知是主体的道德意识,这个乐是主体的审美意识,二者是不能分开的。
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乐山、乐水是一种移情式的主体感受和体验,在这样的体验中,实现了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山水已不是作为自然界的客观对象而存在,而是被人化了,变成了主体的审美对象。
盲人虽能说出黑白二字,却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黑和白,因为兼白黑使瞽者取焉,不能知也。知心之所从来就是知性。有些理学家如心学派,则公开提倡性情合一论。[51] 这种乐不是从物质享受中感受到的,它是从内在的道德精神中体验到的,是一种自我肯定、自我评价和自我享受。
这种体验也就是自做主宰(朱熹语),实现主体性从而为天下立本。孔子的学生宰我以为三年的丧期时间太长,耽误生产,影响健康,建议缩短期限。它提倡无情之情、无心之心,从本体存在或神明之心出发,主张个体化的自我实现式的体验,同时却又把个体和绝对本体、自我同非我完全统一起来了。它把喜怒哀乐等情绪情感说成是由人心而生、感于物而动,是人情之不可免者,因而也是人性的表现。
孔子的正名是一种政治伦理实践学说,虽然运用了逻辑术语,却以政治伦理的特殊内涵为依据,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含有社会名分等级关系,还没有上升到一般逻辑学的层次,更没有达到形式化的程度。不仅四端,而且七情,都是表现人性的。
这是理智论、逻辑论的说法,不是形而上学的说法,因而具有科学精神。它除了与性、情、意、知、思、乐等有直接联系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是以体会为心。
孟子和后来的儒家主流派都是性善论者,其所以如此,因为他们主张人的心理情感具有社会道德的内容,或者说,具有发展为道德上的善的内在潜能。情感需要成了思维的重要动力,情感意向决定了思维的一般进程,情感意识变成了思维的重要内容。程颢很强调万物一体境界,但这种境界并不是通过逻辑认识或概念分析获得的,而是通过本体体验得到的。后来的理学家把寂然不动与感而遂通同未发与已发联系起来,决不是偶然的,因为它们是同一种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孔颜之乐,乐在何处?这是理学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它不能用理智进行认识,不能用概念进行分析,只能在静观式的体验中领会自家意思。
程颢说:某自再见周茂叔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这显然不是通常所谓认识,如概念分析、逻辑推理所能解决的。
严格地说,这也不是个体的情感需要和意识,毋宁说是一种社会情感和社会意识,因为这四种情感实际上以社会的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内容。黑和白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经验事实可以证明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情就是性。周敦颐的诚、神、几,张载的大心说,就表现了以本体体验为特征的思维方式。
孟子提出的四端说,被后来的儒家普遍接受(荀子、柳宗元等人是例外),成为传统儒学固有的思维方式。……道不可闻,闻而非也。我们那里的直躬者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5]。他甚至把喜、怒、乐、哀分别与仁、义、礼、智联系起来,主张从不同的情感、情绪感受中体验出不同的道德条目,如同从四端中体会出四性一样。
这是理学主体论的最重要的思维特征。它不需要概念化的分析,也不需要逻辑化的推理,而是在自己的内心直接体验到人的本体存在,实现其自然之性,从而得到一种精神自由。
所谓未发、已发,是从喜怒哀乐之情出发的,也就是主体的情感意识,只是未发被说成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中,已发而中节气(即符合中的原则)被说成是和,前者是潜在的或潜存的,后者是现实的或具存的。[47]戒惧作为涵养功夫,要求在静中体验,谨独作为体察功夫,要求在动中运思,二者都是自我体验的心地功夫。
在中国哲学中,心既是实体,又是功能,既是存在,又是作用,它的意义及用法十分广泛。一方面,人的情感是变化多端、不可捉摸的,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喜怒哀乐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
理学思维的根本特点是,确立人的道德主体性,而道德主体离不开道德情感。自然界是人的来源,但人却是自然界的主体。这不是说,心外无物,或者说,万物就存在于我的心里。[73]《朱子语类》卷三十二。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国哲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文化心理,一直很重视人的情感因素,主体的情感需要、评价和态度在思维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传统思维的类型和特点。
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
他们提出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12]的理论,对于包括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整个思维过程,都作了表述。圣人是理想人格的标准,学为圣人是理学修养的根本目的。